Page 31 - 台中發電廠建廠30週年紀念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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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煤減量 更新及增加托盤、內部內襯更新為 Flake-glass
Lining、除霧器更新及增設 Agitators…等。目前
臺中市政府為降低大型污染源的污染量,領
中一、二機已完成 AQCS 的改善,其餘機組逐步
先全國於 105 年 1 月 26 日制定「臺中市公私場
執行中,預計 109 年完成。完工後預計將可削減
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且自公布
粒狀物每年約 61 公噸、硫氧化物約 503 公噸、氮
日起 4 年內需減少生煤使用量 40%。第一階段
氧化物約 2,154 公噸。中五至中八機則利用大修
至 108 年市府已削減本廠生煤許可量 500 萬噸,
期間進行降低氮氧化物排放工程,目前中八機已
許可之生煤使用量降為 1,600 萬噸,削減幅度達
完成。未來中五至中十機空污設備性能提升計畫
24%。
也預定 111 年啟動。屆時,將更進一步降低整廠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改善 空氣污染物排放量。
電廠除提供穩定的電力又兼負空污改善之責, 溫室氣體減量管理
為善盡社會責任,本廠持續斥資投入設備更新或
溫室氣體抵換專案:藉由設備的更新,提升
改善,以提升環保設備性能。在兼顧環保、成本
機組運轉效率、降低熱耗率,同時減少化石燃料
的條件下,評估台中發電廠中一至中四機之機齡
煤炭用量,進而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而達成減碳
老舊,運轉效能較差,無法以營運管理方式滿足
目的。本廠目前計有 2 件抵換專案:「台中發電
臺中市電力設施空氣污染排放加嚴標準及環保署
廠四號機汽機效能提升抵換專案」及「台中發電
預定實施的電力設施加嚴標準,遂先進行設備投
廠三號機空氣預熱器暨汽機效能提升抵換專案」
資改善,改善期程 106 年至 109 年。改善的內容
其減量額度申請皆已通過環保署審議,分別核定
包含:更換 LNB 及 OFA、粉煤機更新;ESP 最
66,755 公噸 CO2e 及 16,356 公噸 CO2e。
後一區改裝 MEEP 提升集塵效率;FGD 噴灑系統
空污改善規劃
計畫名稱 預期成效(噸/年) 預算(億元) 改善期程
削減
1-4 號機 粒 狀 物 = 61
整體空污改善 硫氧化物 = 503 92.69 106~108 年
氮氧化物 =2,154
5-8 號機 削減
大修期間 粒 狀 物 = 78 34.5 107~111 年
改善部分設備 氮氧化物 =2,277
削減
5-10 號機 粒 狀 物 = 246
整體空污改善 硫氧化物 =6,615 145.6 111~114 年
氮氧化物 =5,888
興建2座 削減 140 107~113 年
室內煤倉 粒 狀 物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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