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台中發電廠建廠30週年紀念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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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煤小組創 3 贏
灰是煤燃燒後的產物,分為底灰及飛灰。依 執行,以提高灰商的提灰率。為因應環保的要求,
法令規定煤灰為可再利用資源,不得任意丟棄或 脫硫組及環化組陸續加入小組運作。
掩埋。本廠飛灰採公開標售,做為混凝土摻料;
多年來,透過配煤機制有效降低煤灰排灰塘
經海水冷卻之底灰因含氯離子則直接排入灰塘填
量,不僅大幅減少高成本、高灰份澳洲煤的用量,
海造陸;使用淡水冷卻之底灰,則標售供管溝等
液氨使用量、NOx 空污費、空氣預熱器水洗次數
回填之原料,而飛灰與底灰佔比因煤源不同而有
及飛灰商肯定的附加效益。成果不僅深受各級長
差異。煤燃燒所產生之飛灰與底灰雖可標售,但
官肯定,甚至聲名遠播,吸引馬來西亞專程到廠
仍受限於巿場景氣與季節循環的胃納量,當過量
取經,更在亞煙煤的會議上分享我們引以為傲的
或無法全部再利用,則排入灰塘。如此一來,便
配煤成功經驗。
縮短灰塘的使用年限。因此,提高灰商提灰率迫
在眉睫。
鑒於本廠灰塘不敷使用及興建新灰塘不易的
過渡期,電廠於 98 年由運轉組、儲運組及鍋爐
組成立跨部門配煤小組。在考量機組運轉狀況、
檢修情形、注氨量、當日一值運轉所產飛灰的灰
色 ... 等,從數百種的煤源中依其煤質特性(如 : 熱
值、灰份、LOI、二氧化矽…)擬訂最佳煤源的組
合計畫(如 2 倉澳洲煤 +3 倉印尼煤)再交由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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