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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的立場,星雲大師說:『假若懂得了舍,見到別人精神或物質上有苦
難,總很歡喜地把自己的幸福、安樂、利益施捨給人,這樣,貪的大病當然
就不會生起了。』所以野犴一念貪欲,丟失了性命的因果。
自古到今還有許多人不知因果業報,即使當上皇帝,擁有千兵萬馬的權
力,如果錯用惡業,反而造下更大的惡果,當然,現今新興宗教越來越多,
如果貪求神通感應,自己會著魔,把著魔當作了不起的成就,於是身披袈
裟,假冒佛教密宗名義,自謂活佛,到處欺誑無知善信,正如那隻「藍色野
犴」乘在大象上。然而,野犴一死即罷,但「邪師」欺誑無量眾生,罪惡卻
是深重,不但如此,還要償還業債,所謂「所造業不亡,果報還自受。」
啊!
整理/妙豪法師
東禪佛教學院月刊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