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0822競相竹南家族中越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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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越南入境規定


         1.  目前我國貿協與胡志明市貿易拓展中心簽有備忘錄,雙方同意協
             助互相之商務訪問,取得簽證己不成問題。一般觀光簽證使用一
             人一張之個人簽證。
         2.  入境時得免稅攜帶香煙 200 枝、酒一瓶;外幣及貴重物品均須詳
             實申報,尤其錢幣金額須以英文大寫填報,3000 元美金以下不用
             申報(最好外幣能照實際申報),攜帶物品價值 1000 元以下不用
             申報。
         3.  海關對旅客攜入與攜出之錢幣、物品均詳細核對,尤其貴重物品
             如未攜出而無法交待去處,則需課稅。特別注意:古董及保育類動
             物嚴禁輸出
         4.  各國出入境海關安檢區,請勿攝影拍照,違規者恐遭罰款。
         5.  電子菸禁止攜帶入境。
         6.  【越南觀光旅遊相關規定】自 2022 年 05 月 15 日起,入境越南
             免隔離,無需 PCR 證明、無須抗原快篩報告。入境後仍然需進行
             自我健康管理、旅客需遵守採用戴口罩,消毒等防疫措施。

      二. 台灣入境規定


         (一) 紅線通關
           入境旅客攜帶管制或限制輸入之行李物品,或有下列應申報事項者,
      應填寫「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並經「應申報檯」(即紅線
      檯)通關(註 1):
         1.  攜帶菸、酒或其他行李物品逾免稅規定者。
         2.  攜帶外幣現鈔總值逾等值美幣 1 萬元者。
         3.  攜帶新臺幣逾 10 萬元者。
         4.  攜帶黃金價值逾美幣 2 萬元者。
         5.  攜帶水產品或動植物及其產品者。
         6.  不隨身行李者。
         7.  有其他不符合免稅規定或須申報事項或依規定不得免驗通關者。

         (二) 綠線通關
           未有上述情形之旅客,可免填寫申報單,持憑護照選擇「免申報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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