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0822競相竹南家族中越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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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免費行李規定



      一. 手提行李






















      1.  旅客隨身攜帶之液狀、膠狀、乳狀用品不得超過 100 毫升的容器,
           必須放置於 1 公升容量的透明封口袋內,每位旅客限制攜帶 1 個 1
           公升的透明封口袋(尺⼨大約為 20 公分*20 公分),航程中所需之
           嬰兒食品及個人藥物不在此限。
      2.  旅客可於報到櫃檯或登機門利用隨身行李測量器,檢查其所攜帶的
           手提行李是否符合體積之限制。
      3.  超重或過大之手提行李,因客艙安全因素請旅客改為託運。如您的
           手提行李已超過免費託運行李額度,航空公司將收取超重(件)行李
           費。
      4.  旅客如有特殊使用或照護目的,於客艙空間許可下可將下列物品放
           置於座椅上方置物櫃或衣帽間,如超出手提行李尺⼨及重量限制,
           得視客艙空間接受或機邊託運。
          ⚫  手杖/拐杖            ⚫  義肢                        ⚫  兒童安全座椅


          ⚫  助行設備             ⚫  醫療器材或輔助用                  ⚫  嬰兒籃、嬰兒車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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