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中國抗日戰爭真相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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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賢二的助手,從事特務活動。28年2月10日,根據日本大本營參謀總長的“訓令”,幫助漢

            奸丁默邨、李士群建立特工組織,成為汪偽七十六號特工總部的後臺。後參加日本特務機構“梅

            機關”。29年11月,任汪偽政權的軍事顧問。31年4月,任日本華北方面軍參謀。47年病逝日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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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記二:「中、美特種技術合作協定」摘要
                 中、美兩國為摧毀共同敵人,求得軍事上之勝利,特設立中、美特種技術合作所,以完成

            此項任務,特由: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長蔣中正派調查統計局局長戴笠

                 美利堅合眾國總統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派海軍上校梅樂斯

                 商訂中美技術合作協定,雙方代表彼此驗明全權證書無訛,簽定條文摘要如下:
                 一、為求在中國沿海、中國淪陷地區、及其他日敵各佔領地區打擊吾人共同敵人起見,特

            在中國組織中、美特種技術合作所。其目的在以中國戰區為根據地,用美國物資及技術,協同

            對遠東各地之日本海軍、日本商船、日本空軍及佔領地內之礦產、工廠、倉庫以及其他軍事設
            備,予以有效之打擊。

                 二、本合作執行機構,定名為中、美特種技術合作所(以下簡稱本所),其組織系統與業

            務分配如附表(略)。

                 三、本所之工作人員均須宣誓:努力打擊日本,並對本所之組織與業務及其與本所有關之

            同盟國單位情形保守絕對之秘密。
                 四、本所設主任副主任各一人,主任由華方任之,副主任由美方任之。

                 五、本所負責人及全部職員因在中國執行業務,為求行動方便及身分證明起見,均須呈請

            蔣委員長任命之。
                 六、在美國訓練業已成熟,絕對可靠,並已宣誓對同盟國家效忠之緬甸、泰國、朝鮮、臺

            灣、越南等處人員,經美方提出,華方認可後,准在本所指揮下參加工作。

                 七、本所設有遠程空中偵察隊,配有飛機器材及研譯判讀照相之人員。此隊之目的,乃在

            中國淪陷地區及遠東各佔領區內攝製並研譯判讀各項敵人活動之照片,使本所對凡能見到敵人

            之各項活動,保持確切之認識,以便實施種種打擊。
                 八、為便於在中國沿海各港灣佈雷,俾能適時打擊敵人船隻起見,得由美方派遣飛機測量

            港灣地形,並由華方派員參加;其所測繪之地圖與攝成之照片,專供本所使用並保管,不得攜

            往他處,以免洩漏軍事上之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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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上註,頁 53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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