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8 - 中國抗日戰爭真相_Neat
P. 178

九、本所設置宣傳組,對中國淪陷地區及日本佔領區內之敵人與人民,從事心理戰爭。其

            全部需用之器材,由美方供給。

                 十、本所於重慶、華盛頓兩地派駐人員,辦理中、美兩國情報互換事宜。自華送交美國政
            府之情報,須先經主任審核認可後轉報之。自美送交中國之情報,須經美國戰略局局長或全美

            艦隊總司令之審查認可後轉報之。

                 十一、本所蒐集對爆破、偵察、佈雷及其他直接對本所工作有用之情報;其中如有呈報兩
            國軍事當局之必要者,須經主任、副主任審核認可後分報之。

                 十二、本所奉准指定之發報台,得與中國境外之美國海軍無線電台通報。

                 十三、本所以重慶附近為主要訓練地區,遇必要時經雙方同意於工作隊所在地實施訓練。

                 十四、本所各種訓練人員,除由美方派遣技術訓練負責人及各種技術之設計指導人員外,

            其他之教職員及學員均由華方選派之。
                 十五、本所對各受訓學員及各部門之華方人員,其在受訓與工作時間,均應有詳盡之紀錄,

            凡成績特別優異,在合作工作上送美研習之必要者,經本所選定,呈奉蔣委員長批准後得送研

            習。美國政府對該項學員均供居住、餐膳及來回旅費。
                 十六、本所為偵查敵情,對於敵電海、陸、空三部分之密碼,均實施偵收研譯,是項偵譯

            工作,由美方派員負責設計指導,由華方派員參加工作。

                 十七、本所本部設於中國戰時首都所在地重慶,並按實際情況之需要,在各地分期設立前

            進工作隊,辦理有關爆破、偵察、瞭望、氣象、對敵宣傳及其他有關本所工作之交通事宜。茲

            暫定下列各城市設立前進工作隊:贛州、辰谿、溫州、衢州、福州、漳州、大亞灣、海康、北
            海、廣德、立煌、常德、衡陽、洛陽、海州附近地區、臨沂附近地區、蘭州、五原、保山、車

            里、安西、拉薩、迪化。

                 十八、本所所需用之爆破、無線電、武器、彈藥、交通、氣象、化學、印刷、醫藥等,以
            及各項工作所需之一切器材,均由美方供給,並負責運抵重慶,交本所派員管理;其自重慶運

            往各工作地區之運輸,均由華方負責。

                 十九、華方人員之薪給及其工作之費用,由華方負責。

                 二十、美方在華各級人員之辦公室、實驗室、住宅及用具,概由華方供給。

                 二十一、本所在緬甸、泰國、越南、朝鮮、臺灣等地全部工作之進行,其費用由美方負責
            擔任之。

                 二十二、本協定經中國軍事委員會蔣委員長、美國羅斯福大總統授權雙方代表簽字後施行,

            其有效期間自核准之日起,至同盟國對日戰爭結束時停止。
                 二十三、美方人員之薪給及其工作之費用,由美方負責。


                                                           154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