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國際獅子會300B 6區2023-2024年度惠獅會刊-第1期
P. 20
國際獅子會 300B 6 區
2023-2024 年度
問,或與國外友誼賽,或參與青少年交換 9. 註冊且參加遠東年會、國際年會每一人
(YCE)活動者,會長報由本區核獎。 次給 7 分,只註冊未參加者每一人次給
第廿二條:國際年會獎 2 分。
各分會獅友參加遠東年會、國際年會,向 10. 國際基金獎:每一分會 ( 每個 USD1000)
本區辦理註冊或至年會現場註冊者(請附 A. 年度內共捐贈10個LCIF以下(含10
證明文件),獲頒本項獎勵。 個 ),每個加 20 分。
第廿三條:國際基金捐贈獎(LCIF) B. 年度內共捐贈 11 個 LCIF 以上,每個
各分會獅友於年度內,個人一次捐贈國際 加 30 分。
基金(LCIF),其金額在美金壹千元以上, 11. 台灣基金獎:每一分會 ( 每個 5000 元 )
或五年內捐贈共達美金壹千元以上之會員, A.年度內共捐贈10 個LCTF以下(含
均可獲得國際基金捐贈獎。 10 個 ),每個加 3 分。
台灣基金捐贈獎(LCTF) B. 年度內共捐贈 11 個 LCTF 以上,每個
各分會獅友於年度內,個人捐贈台灣基金 加5分。
(LCTF),其金額累計達三萬元以上之會 12. 區會費繳納獎:分會依規定日期繳交上、
員,均可獲得台灣基金捐贈獎。 下期會費,如期繳清分會獲:
第五章 綜合敘獎 A. 特等獎 30 分。(前三名者)
B. 績優獎 20 分。(規定日期五日內)
第廿四條:本區綜合敘獎採分標準,依據單項 C. 配合獎 10 分。(通知繳費期限內)
敘獎所得成績,和各委員會工作計畫獎勵 13. 區(複合區)年會應出席之正、副代表足
給分標準,訂定下列採分標準: 額註冊給 10 分外,每位註冊人員給 2 分。
1. 分會辦理社會服務平均每位會員社會服 分會全員註冊另加 30 分。分會於 12 月
務金額平均值達壹仟元給 3 分 ( 貳仟元 底前完成年會註冊另加 20 分。(複合區
給 6 分,參仟元給 9 分,以此累計 ),滿 年會列入年度敘獎依積分排區前五名或全
分六十分。
員註冊獎)
2. 社會服務獲鄉鎮市公所頒給表揚狀者加 5 14. 辦理和平海報比賽:每舉辦一所學校給 3
分,滿分 50 分。(同一活動、時間、地 分,獲區佳作以上作品給 3 分,滿分 30
點以一狀計算,委員會活動不列入計分)
分。(一所學校限交一張作品)
3. 社會服務獲縣市政府頒發表揚狀者加 10 15. 捐血活動:
分,滿分 100 分。(同一活動、時間、 (1) 以辦理次數敘獎,每次 2 分。
地點以一狀計算,委員會活動不列入計 (2) 以捐血袋數敘獎(不含捐血室袋數),
分)
4. 社會服務獲中央部會表揚有案者加 15 每一百袋五分。(非假日辦理捐血活
動每次加五十袋計)。全年超過壹仟
分。(同一活動、時間、地點以一狀計算, 袋的分會另加 20 分。滿分 150 分。
委員會活動不列入計分)
5. 年度各分會正會員人數淨成長每一人加 16. 糖尿病篩檢活動:
(1) 以辦理次數敘獎,每次 2 分。
10 分。
淨成長滿 5 位另加 20 分,淨成長滿 10 (2) 以篩檢人數每 100 人五分,全年超過
1000 位的分會另加 20 分。滿分 200
位另加50分,淨成長滿20位另加90分。 分。
< 敘獎分數計算截止到 3 月 31 日 >
6. 年度各分會家庭會員淨成長每一人加 1 17. 環保活動:
(1) 以辦理淨山、淨灘或各項環保服務活
分。< 敘獎分數計算截止到 3 月 31 日 >
動次數敘獎,每次 2 分。
7. 榮獲無退會特別獎的分會加 50 分。 (2) 以參與活動人數每 100 人五分,全年
8. 發展新會 ( 含少獅會)每輔導一個新會加 超過 1000 位的分會另加 20 分。滿分
150 分,每一創會員再給 4 分。
200 分。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