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研精醫訊1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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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精醫訊                     116



                下, 提 放 開 前 訓 練 質 品 保 訓 在 確 主 所 診 入 納 所 診 的  衷 的 辦 法, 診 取 爭 折 訓。 有 鑑 主 納 所 入 會 採 取 聯 於 此, 全  如 例 藥 管 局 識, 需 所 專 知 業 務, 業 故 力 極 等 健 理、 保 報 申  畫, 計 練 醫 訓 主 訓 負 為 名 師 醫 責 負 部 責 師 醫 全 未 院 能 供 提  遇 遭 會 複 多 許 能 心 擔 也 可 員 學 雜 方 所 則 示 表 診 狀 的 況 而 ;  練 訓 將 回 走 醫 入 納 主 中 訓, 頭 不 也 能 控, 管 訓 路, 練 質 品  二  算不足,而導致共訓或代訓的學生權益受影響。  可 都 目, 政 因 能 補 費 金 項 等 助 府 規 整 劃 預 或 完 位 單 尚 有 未  仍需再觀察, 無論在教學標準方面、 名額、 平性和一致性,  另外也在  已有 果。 計畫執行
                                          、
                                      所 診 示 進 宜 不 醫 訓 主 表 曾 院 大 若 量 所 診 為 主 入 訓 由 理  主訓診所訓練品質  制, 機 但 於 對 查 有 雖 多 審 重 練 訓 品 公 質 的 生 學 所 意 在
             可知, 進入遴選合格有                                                                          2010
            Table 2
                                                                                                   年
                                                            年通過 106                               9
                                                                                                   月

                                                                                                   日
                                                                                                   醫
                                                                                                   療
                                                                                                   告 24
                                                                                                   公
                                                                                                   第
                                                                                                   法
                                                            家合格診所[ 21
                                                               家醫院取得訓練資格
                                                               [ 40
             但是合格診所為
             間, 28
                                                                                                   條
                                                                                                   第 18
                                                           15 ]。
                                                                                        醫
                                                                                        年
                                                                                        財
                                                                                        團
                                                                                        法  2016
                                                                                        人
                                                                                                   為
                                                                                                   容 2
                                                                                                   內
                                                                                                   款,
                                                               , 14 ]
                從 (
            21
               區,未來發展需要繼續觀察。  所 為 納 入 主 場 訓  間
                  地
                  人,
                  在
                  部
                  大
                  中
                  集 26   ) ,   Table 2
                  仍
                  多
                  中
                  的
                  問
                  額
                  足
                  不
                  題,
                  法
                  決
                  且
                  容
                  無
                  解
                          練 資 訓 醫 師 診 所 過 格。 不 責 成 後 完 訓 練 得 負 取 得 以
                      數
                      只
                      畫
                      際
                      收
                      人 21
                      有
                      招
                      實
                      格
                      診
                      所
                      合
                      間,
                      計
                                                    38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