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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部分:擴散性前列腺癌去勢治療失效的醫治方法
之分期及監察
號碼 共識聲明內容
在開始新的療程前,應該為擴散性前列腺癌去勢治療
失效患者重新斷定疾病分期,以作基線,並監察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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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隨後治療的反應。這些治療,例如化療,可能會導
致副作用。
為擴散性前列腺癌去勢治療失效患者重新斷定疾病分
期,建議使用骨掃描及電腦斷層掃描。如資源及設備
2 許可,亦可選擇使用磁力共振掃描及正電子掃描。可
是,根據現有證據,適合進行造影的準則、造影工具
的類型及進行掃描的頻密程度仍未確定。
為監察擴散性前列腺癌去勢治療失效患者對治療的反
應,建議定期進行血液檢測 ( 最少3個月1次 ),以監
察前列腺特殊抗原 (PSA) 指數、鹼性磷酸酵素 (A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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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乳酸脫氫酵素 (LDH)。如資源許可,在完成治療後,
可定期使用骨掃描或電腦斷層掃描為患者進行造影及
跟進。
當患者符合其中 2 個準則 ( 共 3 個:PSA 惡化、放射
4 學上的病情惡化及臨床診斷上的病情惡化 ),可考慮停
止正在進行的治療。
如果治療仍能減慢病情惡化,例如症狀可受控、
痛楚可受控 ( 根據「簡明疼痛量表」 (Brief P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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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ntory))、能保持良好的生活質素,同時只帶來很少
副作用,患者可以繼續接受治療。
在患者接受全身治療的初期,短暫的 PSA 上升可先
以觀望方式處理。為確定是否出現「PSA 突發上升」
6 (PSA flare:即在治療期間 PSA 初時上升,但隨後下
跌,並跌穿基線數值 ),應考慮使用足夠時間 (3 個月 )
監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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