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 - 【CPA考点妙记—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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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考点妙记                                                                                                                                                第十六章  收入、费用、利润





               任务 16-1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必考指数:★★★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大致分为五步走: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巧学巧记:第一步、第二步、第五步与收入的确认相关,第三步和第四步与收入的计量有关。








                (一)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
            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

            得经济利益。
                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是指经合同各方同意对原合同范围或价格(或两者)作出的变更。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三种情形对
            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情形 1: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独合同

                此类变更方式下,合同的变更部分与原有合同彼此独立,应当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情形 2: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

                此类变更方式下,合同的变更部分与原有合同彼此并不独立,但企业至少能够明确区分原有合同中已履约部
            分(例如:商品已交付)与剩余未履约部分(例如:商品未交付),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的变更部分之间存在密

            切联系。因此企业应该将原有合同中已履约部分归为原有合同终止,未履约部分不再按照原有合同执行,而是将
            其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3)情形 3: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情形 2 相似,此类变更方式下,合同的变更部分与原有合同彼此并不独立,但是与情形 2 不同的是,企业

            甚至无法区分原有合同中已履约部分(例如:商品已交付)与剩余未履约部分(例如:商品未交付),因此企业
            应该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等。

                如果在合同变更日原有合同未履约部分为上述情形 2 和 3 的组合,企业应当按照上述两种情形中更为恰当的
            一种方式对合同变更后未履约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企业应当将下列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承诺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1.  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者商品或服务的组合)的承诺。
                企业向客户承诺的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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