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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疫处、动植物检疫处、进出口食品安全处、商品检验


                 处负责结合本部门职责明确涉检业务(包括查验、后续监督管理

                 等)异常情况的范围、项目划分、处置措施等,对隶属海关涉检

                 案件线索移交工作进行职能指导。


                       口岸监管处和行邮监管处负责指导隶属海关落实医疗物资

                 出口的实货监管要求,严格按布控指令要求开展查验。


                       企业管理和稽查处负责指导属地海关开展涉检类稽核查作

                 业。对于本关区内企业违法违规出口医疗物资的,在作出处罚后


                 及时依法调整企业信用等级,并建立对相关行为主体的约谈机

                 制。

                       缉私局负责明确涉检案件的案件管辖、移交条件、操作流程、


                 交接材料规范、案件办理时限以及对地方主管部门联系协调等标

                 准,组织缉私分局和隶属海关妥善对接、快速移交。


                       人事处负责根据形势变化开展现场执法资源调研,适时调配

                 人力资源,保障现场业务需求。


                       监察室负责紧盯涉检案件线索移交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对收到的推诿扯皮、贻误工作、擅离职守、渎职侵权等问题线索


                 按规定从严处置。

                       风险防控分局要加强对布控指令执行情况的监控,持续对关


                 区医疗防疫物资及原材料重点企业、商品和行业开展专项分析,

                 与缉私等部门联合开展风险研判和线索处置,在案件查缉过程中

                 提供数据支持和布控协助。


                       各隶属海关对应建立涉检案件线索移交工作协调机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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