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员工手册-明朝万达-20180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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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手册
相关领导签字后,财务部再给予报销;
(2)项目“出差申请单”及“出差报告”中,出差事由必须填写完整并注明项目名称,如单
次出差多个项目,则在出差报告中分别标注项目名称及分占费用比例;
(3)出差城市产生的市内交通费,出租车票必须在发票背面注明起止地点、客户名称定额发
票除注明起止地点、客户名称外,还需注明起止时间,否则不予报销;
(4)报销差旅费时发票要齐全,缺少单据或发票未盖章,公司不予报销;
(5)驻场项目时间较久的(大于一个月),以每月的 1 号至最后一天为一个时间段进行报销,
单据应该集中由项目经理于下月月初统一邮寄至财务室;
(6)单据和流程提交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快审批进度,可联系相关审批人。
4.11 特殊规定
(1)公房出差:根据工作需要,到公司已提供住宿的其他城市出差,不执行一般差旅费用标
准,工作期间,由公司按每人每天增加 30 元餐补(各地办事处住宿按一般差旅费标准);
(2)对于长期驻现场(项目)且当月未往返驻地(即整月未离开项目现场)的实施人员、开
发人员、项目经理,给予长期出差补贴 500 元/月。对于按公司要求参加公司会议、公司培
训离开驻场(项目),有长期出差补贴;对于其它当月有离开现场(项目)的情况无长期出差
补贴。不满一个月,无长期出差补贴;长期出差补助按自然日整月算,满整月有补助,零
散天数无补助。(例如:出差 1 个月 20 天,补助按一个月算)。
(3)公司活动:因公司安排,从长驻城市到北京或者其他地方培训、学习或开会等非项目活
动,期间住宿由公司统一安排,不执行一般差旅费用标准;
(4)各种超出预算范围的费用,均应邮件提起事项审批,由费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事业
部领导、财务总监审批通过后方给予报销。
4.12 不予报销规定
(1)没有提交出差申请、未按时补交出差申请及提交出差申请未被批准的差旅费用,公司一
律不予报销;
(2)在出差期间出差日程或行程变更,未经费用负责人审批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公司一律不
予报销。
(3)特殊情况下产生的各类费用,如市内交通费用等需提前向费用负责人申请,经相关领导
批准后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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