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PUS04170831B(說明會電子檔)
P. 14

全新韓國入境手續全面實施


            入境韓國之外國旅客全面實施臉部及指紋確認手續:


            韓國法務部將於 2012 年 1 月 1 日起針對入境韓國且滿 17 歲以上之外國

            旅客實行臉部與指紋確認手續。全新的韓國入境手續旨在預防恐怖份子

            等嫌疑人士入境韓國,在保護韓國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同時,積極減少

            外國人在韓犯罪行為。


            防止欲洗刷身分而違法入境的偷渡者及國際恐怖份子等危害韓國國家安

            全的不法份子入境韓國,認為有必要實施能追蹤‧調查外國人身分的行
            政系統。於是蒐集調查國際各國現行政策及專家意見等,於 2010 年 8

            月 15 日首先改訂出入境管理法,將外國人指紋採集手續義務化。



            ※美國於‘04 年,日本’07 年,馬來西亞‘11 年 6 月起,分別先後全面實

            施入境外國人指紋確認手續,英法德等歐洲國家則是在辦理外國人登錄
            時要求留下臉部及指紋資料。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凡是入境韓國之所有外國旅客,皆須在機場通關時

            接受個人臉部及指紋確認手續。未滿 17 歲者、外交官及持有中央政府行

            政單位發給的證明者除外。指紋確認手續可跟隨中英日俄等 11 種外語的

            語音指示進行,於入境韓國海關審查時,將兩手食指放上感應器數秒,
            並拍下臉部照片即可。(如下圖示)
















            法務部減少入境手續繁複所造成的混亂,除增加審查人員外,並積極推

            廣宣傳,準備了各種對應措施。外國旅客入境韓國時,若拒絕提供臉部

            及指紋資料,將依違反出入境管理法限制入境。所收集的臉部及指紋資
            料庫也將依法受到嚴格縝密的保護。




                                                                                            ϵ۾༷ࣚ ௓ٓν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