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 前海财险合规简报(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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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财险


                                                                                                                                           2019.2









                                           主办:总、分公司风控合规部编辑组                                  2019 年第 2 期(总第 6 期)

                                           总编:小明 主编:小红 小强                     责编:小林 小峰 校对:小安 小华


                          坚守合规线                        共创前海梦                                合规创造价值                           执行人人有责








                    风 控 合 规 部 提 醒 您:


                    业    务    千   万    好               流    程   千    万 好                     合    同   千    万    好

                    合    规    第   一    条               风    控   第    一 条                     合    法   第    一    条
                    展    业    不   严    谨               执    行   不    规 范                     落    实   不    到    位

                    处    罚    泪   两    行               问    责   泪    两 行                     违    约   泪    两    行





                  【新闻速递】前海财险开展年度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制度审阅与更新工作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 11 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对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审阅和必要的更新。我司要求

                                                        各风险管理牵头部门于 2 月至 4 月底期间,在充分考量公司风险管理目标、实际风险管理情
                                                        况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其所辖风险模块相关风险管理制度的审阅与更新工作。


                ------------------------------------------------------------ 工作要求!工作要求!工作要求! ----------------------------------------------------------------

                      ★时间要求。各部门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制度审阅更新工作应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具体完成之日以正式印发实施之日

                  为准;若存在多项制度修订后印发实施,以最后一个制度印发实施之日作为本部门完成本项工作的时效。本项工作时效将作为 2019
                  年度风险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培训工作。各风险牵头部门应在新制度发文后及时安排相关制度的培训及宣导,确保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制度的遵循有效性。

                      ★留档备案。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 11 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第二十二条要求,偿付能力风险管

                  理制度清单和更新记录应留档备查。请各风险牵头部门偿二代联系人统筹完成本部门审阅、更新、培训相关工作底稿的存档工作。


                   【新闻速递】风控合规部发布《关于欧盟发布反洗钱高风险国家/地区名单的风险提示》



                       本月,欧盟发布了其新一期的反洗钱高风险第三方国家/地区名单,包含的国家/地区为:阿富汗、美属萨摩亚、巴哈马群岛、

                  博茨瓦纳、朝鲜、埃塞俄比亚、加纳、关岛、伊朗、伊拉克、利比亚、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巴拿马、波多黎各、萨摩亚、沙特

                  阿拉伯、斯里兰卡、叙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美属维尔京群岛、也门。
                        公司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如拟计划与上述国家/地区的个人、公司、其他组织建立业务

                  关系,应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的要求,评估相应的洗钱风险;已建立

                  业务关系的,应重新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洗钱风险评估等工作。如发现有洗钱或恐怖融资嫌疑

                  的,应立即向同层级风控合规部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第一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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