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前海财险合规简报(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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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聚焦行业重点资讯,关注监管动态(2 月 18 日至 2 月 28 日)


                                                                          人员的通知


                       资讯一:银保监规范车险市场利剑出鞘:24 个地市级机构车险业务被停
                       银保监会于近期向各地银保监局下发关于近期车险市场监管情况的通知。截至目前,浙江、广西、安徽、河南、四川、山东、

                  青岛、新疆、山西等 9 地银保监局在查实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报批的车险条款费率的违法违规行为后,先后对 24 个计划单列市和

                  地市级保险机构采取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被叫停的公司中,共涉及 8 家财险公司,其中平安财险首当其冲,

                  共计 8 个;人保财险紧随其后,达到 7 个;太平财险 4 个;国寿财险、大地财险、阳光财险、永安财险和北部湾财险各 1 个。

                       究其原因,违规原因集中在:一是通过给予或承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保险公司通过代理人或
                  业务员返还现金的方式比较普遍;二是,通过虚列其他费用套取手续费变相突破报批手续费率水平,保险公司通过虚列宣传费、

                  劳务费、咨询费等费用科目来套取手续费的方式比较普遍;三是,费用数据不真实,保险公司向中介机构承诺支付高于报批水平

                  的手续费率,但不及时入账。






                       资讯二:加快研究取消险资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
                       2 月 25 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促进缓解民营企业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通知》表示将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体系,具体包括六项内容:

                       首先,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强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合理配置服务民营企业的内部资源;鼓励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
                   惠金融事业部。

                       其次,地方法人银行要坚持回归本源,继续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充分发挥了解当地市场的优势,创新信贷产品,服务
                   地方实体经济。

                       第三,银保监会要求银行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将盘活资金重点投向民营企业。加强与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通过

                   利益融合、激励相容实现增信分险,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四是银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提供更灵活的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为民营企

                   业获得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第五,《通知》要求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

                   新,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支持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和无

                   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加快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
                       此外,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将继续按照“成熟一家、设立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民营银行常态化发展,推动其明确市场定

                   位,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







                       资讯三:对安邦保险集团依法延长接管期限
                       银保监会 2 月 22 日在官网发布《关于对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延长接管期限的公告》。公告称:

                       2018 年 2 月 23 日,原中国保监会发布公告,鉴于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集团)存在违反保险法规定

                  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依照保险法第 144 条规定,决定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接管期限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起至 2019 年 2 月 22 日止。实施接管以来,接管组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处置风险,安邦集团经营保持稳定,经营能力逐
                  步恢复,保险消费者及各有关方面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为巩固接管取得的成果,积极推进安邦集团转入正常经营,依照保险法第 146 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将安邦集团接管

                  期限延长一年,自 2019 年 2 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22 日止。延长接管期间,接管组组成、接管组职权和接管实施办法不

                  变。接管组将继续依法履职,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保持安邦集团稳定经营,依法保障保险消费者及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说明:以上资讯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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