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6 - 货币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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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 年 8 月中旬到 1939 年 6 月初,上海法币的黑市汇价被中英方面公开维持

                   在 8.25 便士的水平上(1939 年 3 月,中英间 1 千万英镑汇兑平准基金公开宣布成立)。

                   1939 年 7 月到 1940 年 4 月,法币汇价仍由国民政府暗中支撑维持在 4 便士上下。
                        国民政府一面坚持法币法定一先令二便士半的法定汇价,同时另方面采取公开或

                   暗中维持法币黑市汇价的做法,产生了正负两个方向的效果。一方面,国民政府维持

                   法币黑市外汇的做法,对于提高中国的国际声誉与地位,确有很大作用;另一方面,

                   因为维持了法币黑市外汇,于是使得给日寇有了可乘之机,使其得以用大量法币套买

                   外汇,中英联合设立的 1000 万英镑的外汇平准基金(折合法币约 3 亿元)迅速被消耗、

                   挖空。这种“消耗漏洞,十分之八以上是由日寇套买去的。”

                        这一时期,日本侵略者发动了大规模的货币战,。首先是禁止沦陷区人民保存和

                   使用法币。1938 年 6 月起,日军宣布禁止印有中国南方地名的法币在华北流通,并

                   勒令华北地区 12 种重要出口商品须向伪联合准备银行结售外汇。1942 年起,华中地

                   区禁用法币。

                        一些地方甚至规定对持有法币 60 元以下者处徒刑或罚款、持有法币 60 元以上者

                   处死刑的严刑峻法;并颁布所谓的《扰乱金融暂行治罪法》,对所谓的“扰乱金融行

                   为者”及持有或“搬运非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所发行之货币使之流通行为”者,处以“无
                   期徒刑或十年以下一月以上之有期徒刑,或一万元以下五百元以上之罚金。”


                        与此同时,日方其次,利用种种手段搜集华北、华中地区的大量法币。日寇在其
                   占领区内严禁法币流通的目的,就在于搜罗法币为其所用。日本人看到“如不加速收

                   回,法币必致因私运出境而大量外流,是故其准许流通之时期只规定为三个月”。搜

                   罗的大量法币被其运到上海、香港去套取外汇基金,再以此到国际市场上去购买侵华

                   战争所需的军用物资。

                        1940 年 5 月初以后,国民政府开始放弃维持法币黑市汇价的做法,并进而取消

                   法币“无限制买卖外汇”,其结果使得日本侵略者再无法通过搜罗法币去套汇,无法

                   获得中国的大量外汇基金,有力地打击了其利用法币套汇的阴谋,造成其资金方面的

                   困难。因为缺乏资金基础,日方宣传很久的伪中央银行较长一段时期内竟“无法成立,

                   华兴伪币也不能大量流通”。

                        国民政府在法币方面的重要政策调整使得“日本帝国主义不仅没能在军事上取得

                   胜利,在货币战物资争夺战上也没能战胜中国”,。而这种“政策调整”是银元等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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