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106新葵花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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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105/00000000
             議員協調案件範例
                                                                                         保存年限:X 年


                                                   議會協調案件


          屆  次  別  第 12 屆第 03 次休會  會                 議    別      休  會        案        號        00000000000
             質詢議員  ○議員○○

             回報機關  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限辦期限  2016/8/23
                                                           與公文整合系統介接欄位
                資料夾  公開區域

         議會來文文號  議秘服第 10500000000 號
         議會來文日期  2016/08/23

                  主旨  檢送本會市民服務中心協調○○○等陳情案會勘紀錄乙份如附件,請查照。

             協調事項  為文山區○○里○○街○巷○號私設通路範圍問題,辦理現場會勘。

             協調結論  (一)請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檢視文山區○○段○小段○○○地號南側地籍線重測後
                        是否無誤。
                        (二)請古亭地政事務所就上開地籍線模擬向北平移 6 米之地籍抄圖供陳情人參考。

                陳情人  ○○○
             違建與否  否

         有無中央民代 無
                  列席

             答覆字號  10500000000

             答覆日期  2016/08/23

             答覆主旨  為文山區○○里○○街○巷○號私設通路範圍問題,辦理現場會勘。
             答覆內容  本案俟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檢視文山區○○段○小段○○○地號南側地
                                            務必依「臺北市議會市民服務中心協調
                        籍線重測後是否無誤後,再就上開地籍線模擬向北平移 6 米之地籍抄圖供陳情人參
                        考。                  案件作業流程」第 1 點之規定核實勾選

             處理等級  結案(有後續回覆)

         首長親自出席  否

         是否為重複陳 否
                情案件                                         1. 應應於公文時限內辦結並至「議會資

         是否曾透過其 否                                              料整合平台」登錄辦理情形。
           他議員陳情                                            2. 函復議員及陳情人之內容與登錄「議
                                                               會資料整合平台」之「答覆內容」頇
         是否涉及重大 否
             法令修改                                              一致,登錄完竣後連同函(稿)併陳,
                                                               並後會研考人員。
         案件分類分項  13.其他:私設通路範圍問題
                                                            3. 奉核後請至平台點選「辦結」完成流
                關鍵字  ○○○○
                                                               程。
         本案府會聯絡 ○○○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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