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5 - 外贸主业政策及法规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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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议定书
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
虑及《贸易便利化协定》;
注意到 WT/L/940 号文件所载总理事会决定已根据《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
易组织协定》(《WTO 协定》)第 10 条第 1 款获得通过;
特此协议如下:
1. 自本议定书根据第4款生效时起,《WTO 协定》附件 1A 应予以修正,其
中纳入本议定书附件所列《贸易便利化协定》,位列《保障措施协定》之后。
2. 未经其他成员同意,不得对本议定书任何条款提出保留。
3. 本议定书特此开放供各成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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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议定书应依照《WTO 协定》第 10 条第 3 款生效。
5. 本议定书应交存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总干事应及时向每一成员提供一份
经核正无误的副本。
6. 本议定书应依照《联合国宪章》第 102 条予以登记。
2014 年 11 月 27 日订于日内瓦,正本一份用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写成,三种
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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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计算《WTO 协定》第 10 条第 3 款项下的接受情况,欧洲联盟代表其自身及其成员
国提交的接受书应计为与欧洲联盟中属 WTO 成员的成员国数量相同的成员接受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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