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2019年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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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部署       广东城市公共交通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

                     公共汽车和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乘客侵扰驾驶员驾驶行为造成的不


                   安全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尤其是近期

                   发生的重庆万州“10•28”城市公交车坠江事件,造成了重大的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


                   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件重复发生。为贯彻落实好中


                   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经交通


                   运输部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以下简称城市公


                   共汽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的培训教育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抓好《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

                   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5 号)的贯彻落实,督促城市公共


                   汽电车企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加强对城


                   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乘务员开展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服务规范、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培养


                   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保障乘客安


                   全作为驾驶员的第一责任;二是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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