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0 - 疫情防控期司法文件汇编
P. 160
浙江春森翔律师事务所 和谐进取·诚信服务
四、统筹安排,做好收假后审判执行工作
春节假期将于 2 月 2 日结束,我院各项工作将有序开展。为防
控疫情需要,非紧急特殊情况并经本院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人员前往
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执行公务,省内出差也尽量控制。
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已安排开庭及其他相应工作的,由案件(工作)
主办人尽快梳理、调整安排,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和相
关人员。
春节假期结束后,各项工作要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
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12368 热线、ODR 平台等,积极引导
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诉讼、调解、信访,在线处理各类纠纷,切实
维护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法院干警安全和健康。
各业务庭安排开庭时间原则上不早于 2 月 10 日。法官要主动联
系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就案件延期开庭、提交诉讼材料等事项进行沟
通告知,并加强网上办案办公,决不能因为疫情限制、减损当事人的
诉讼权利。
在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窗口、安全检查岗位等公共场所的工
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上岗。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关于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的具体意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诉讼提示》和《执行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相关规定落实。
疫情防控重于泰山,希望全院干警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做好
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