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疫情防控期司法文件汇编
P. 162
浙江春森翔律师事务所 和谐进取·诚信服务
诸暨市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提示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因受疫情
影响,部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存在困难。为认真贯彻落实
党委政府防控疫情的工作部署要求,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当事人如遇矛盾纠纷需要解决,可优先选择在线矛盾纠纷多
元化解平台(ODR),通过 ODR 接受在线法律咨询、评估、调解等
标准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尽量做到足不出户化解矛盾纠纷。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需要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的,请
优先选择网上立案平台(http://www.zjsfgkw.cn/)或浙江移动微法院
等网上渠道,或通过邮递方式,尽量避免窗口现场提交,降低风险。
三、已进入诉讼程序的,送达、调解、开庭等诉讼流程均可在浙
江移动微法院上进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要联系法官的,可通过
移动微法院、短信、电话等平台和方式办理。
四、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
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
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