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6 - 疫情防控期司法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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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森翔律师事务所               和谐进取·诚信服务


                         一、畅通涉企解纷通道,全力保障诉讼权利


                         1.倡导绿色诉讼方式。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主动引导企


                   业、职工等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方式,依托移动微法院、24 小时自


                   助法院等现代化电子设备,为当事人提供材料接收、网上立案、邮寄

                   立案等无实际接触的诉讼服务,畅通网上调解渠道,依法保障当事人


                   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权利。


                         2.构建便民服务网络。进一步拓宽 ODR 平台的运用领域,加大


                   指导调解力度,对各个调解机构调解成功后需要申请司法确认的案


                   件,一律由调解机构在线上申请司法确认,由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在线


                   上受理并做出裁定书,再通过移动微法院、短信等智能方式送达,实


                   现无接触解纷。


                         3.灵活调整诉讼活动。当事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行使诉讼权


                   利的,应当依法及时裁定中止诉讼。对当事人生产、生活影响不大的

                   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延期开庭,等疫情缓解后尽快安


                   排开庭。


                         二、妥善审理涉企纠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4.注重推行在线审判。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开展调解、证据交换、


                   庭审等工作,避免当事人与法院工作人员之间的直接接触,在方便当


                   事人参与诉讼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接触风险。


                         5.注重维护诚信环境。依法妥善高效审理因疫情防控引起的相关


                   民商事案件。因疫情影响造成合同当事人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


                   同义务,符合不可抗力情形的,应当依法认定。尚不构成不可抗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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