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假货币培训考试实用教程
第二十条奖励费用的拨付,应在“行政事业类支出”科目的“反假货币经费”账户
中据实列支。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反假货币奖励办法》(银发
〔2005〕266 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附:1.反假人民币奖励申请表
2.反假人民币奖励审批表
3.反假人民币奖励金发放通知单
附 1
反假人民币奖励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案件简况
假币收入凭证编号
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申请单位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