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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假货币培训考试实用教程
(三)开展合格证认证及测评工作。自 2014 年起,人民银行将停止对外颁发《反
假货币上岗资格证》,凡参加人民银行组织的培训并考试合格者,将获得《货币防伪反
假培训合格证书》。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做好《货币防伪反假培训合格证书》的转换、
发放等各项管理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完善现金从业人员上岗制度,加强从
业人员反假货币业务素质和技能的管理,开展反假能力自评,积极参加人民银行组织的
培训和测评工作,提高假币堵截能力。
三、积极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工作
(一)扎实做好日常宣传工作。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组织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做好 2014 年日常宣传规划,结合辖区内反假货币工作特色,以防伪特征和反假维权为
主要内容,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宣传区域,设计宣传主题,采用水牌滚动文字、折页、海
报、人民币防伪特征宣传卡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好日常宣传活动。
(二)积极推进重点宣传工作。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按照总行统一部署,开展重
点宣传。一是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青年志愿者,开展货币防伪反假知识进社区、进农村、
进校园活动,通过义务培训、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借助专题宣传片、纸质宣传资料等
多种媒介开展宣传活动。二是以人民银行“金融知识普及月”为平台,开展“人民币身
份证工程”主题宣传,内容覆盖冠字号码查询功能介绍,办理涉假纠纷查询业务流程,
以及金融机构冠字号码查询工作开展情况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人民银行当地分支
机构共同做好货币反假防伪宣传工作,强化公众反假维权意识,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敏感信息报送机制
(一)进一步疏通敏感信息上报渠道。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货币金银局关于加强防伪反假信息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银货金[2013]143 号)
的要求,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
提高对假币敏感信息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敏感信息内部反应机制和外部报送机制。
对于付出假币、发现大量同冠字号码假币并被媒体报道甚至炒作、发现机具无法识别的
假人民币和外币等 3 类重大敏感事件,应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告。
(二)着力提高信息全面性和实效性。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确保《防伪反假敏感
信息报送工作指引》(银货金[2013]143 号文印发)6 项内容应报尽报,报送内容可适
当外延至其他反假货币工作信息;应按照《防伪反假敏感信息报送工作指引》时限要求
报送敏感信息,超过时限上报的,应注明原因。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向人民银行当
地分支机构报告相关信息。
(三)做好事件跟踪及后续处理工作。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付
出假币、媒体报道新冠字号码假币、相关舆情信息、假币制售贩等 4 类事件进行事实核
实,上调假币实物,积极引导舆论。对于事实尚不清楚或事态发展尚不明确的,应于第
一时间向人民银行报告初步信息,并密切跟踪进展情况,进行后续报告。各银行业金融
机构应积极配合敏感事件的动态跟踪和后续处理工作,保障持币者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反假货币业务检查工作
(一)确保检查范围实现全面覆盖。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开展检查的范围应覆盖银
行业金融机构收缴业务开展情况、鉴定机构鉴定人员技能、银行业金融机构清分中心发
现假币上缴人民银行工作开展情况、冠字号码查询工作开展情况、在用点验钞机具性能
及维护升级情况、现金业务人员反假货币技能和水平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检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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