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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习工作组


               关于认真做好学习春季开学复课评估工作的通知




                                                                      宁疫指学组发〔2020〕2 号





              各市、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机构,自治区应对新冠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区属中

              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中小学:

                    为全面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有关工作,确保开学后广


              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党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 会运行秩序


              的通知》(宁党疫组发〔2020〕4 号)精神,现就做 好学校春季开

              学复课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学校要积极做好师生信息动态摸排、防控物资储备、

              校园卫生治理等各项开学复课准备工作,补短板、堵漏洞,落实落

              细落地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防控体系。在此基础上按照《评估细则》


              (见附件),开展春季开学复课自评工作,并形成自评报告,提前 7

              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开学复课评估。


                    二、各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学校开学复课评估申请后,联合教育、

              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评估组,依据《评估细则》对学校


              开学复课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合格方可准许开学复课。中小学开学

              复课评估工作由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高职院校和区属中等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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