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108學年度學生輔導資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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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助學金
承辦人員 葉柔妘組員 advisory 3366-2048#217
1. 申請資格:「家庭年收入 70 萬元以下」、「家庭應計列人口利息
所得合計未超過新臺幣 2 萬元」、「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
新臺幣 650 萬元」及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60 分以上。
內容及 2. 每年補助金額依家庭年收入分為 5 級:
申請資格 第一級 30 萬↓ 16,500 元 第四級 50 萬↑〜60 萬↓ 7,500 元
第二級 30 萬↑〜40 萬↓ 12,500 元 第五級 60 萬↑〜70 萬↓ 5,000 元
第三級 40 萬↑〜50 萬↓ 10,000 元
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
承辦人員 馮文慧組員 bli 3366-2048#223
領取本助學金之學生限非在職生且應參與生活學習,生活學習由本
校各學習單位以服務學習方式安排學習內容。
【申請條件】
內容及
申請資格 經濟弱勢學生:
1. 本籍生:家庭年所得 70 萬元以下、或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
響家庭收入、或家中有2 名以上子女就讀、或單親家庭、或學生本人學
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或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2. 僑生:是否為經濟弱勢學生由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認定。
急難協助
學生團體保險
承辦人員 【生輔組】林奕延組員 linyiyan 3366-2048#221
學生因意外事故就醫或住院時,可檢具理賠申請書、診斷證明書正
本、醫療單據正本、學生證影本,申請醫療保險金。並依當年度保
內容及 險契約約定內容給付殘廢、失蹤、身故、初次罹癌等其他項目。103
申請資格
學年起新增「身心科門診補助」,每月補助學生實支實付最高額
1,450 元,以鼓勵學生就醫,維護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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