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108學年度學生輔導資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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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助學金

                      承辦人員  葉柔妘組員   advisory   3366-2048#217


                                  1.  申請資格:「家庭年收入 70 萬元以下」、「家庭應計列人口利息

                                      所得合計未超過新臺幣 2 萬元」、「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
                                      新臺幣 650 萬元」及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60 分以上。
                       內容及        2.  每年補助金額依家庭年收入分為 5 級:
                      申請資格         第一級          30 萬↓      16,500 元   第四級  50 萬↑〜60 萬↓        7,500 元



                                   第二級  30 萬↑〜40 萬↓        12,500 元   第五級  60 萬↑〜70 萬↓        5,000 元

                                   第三級  40 萬↑〜50 萬↓        10,000 元

                                                    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


                      承辦人員  馮文慧組員   bli   3366-2048#223


                                  領取本助學金之學生限非在職生且應參與生活學習,生活學習由本
                                  校各學習單位以服務學習方式安排學習內容。



                                  【申請條件】
                       內容及
                      申請資格        經濟弱勢學生:
                                  1.  本籍生:家庭年所得 70 萬元以下、或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
                                      響家庭收入、或家中有2 名以上子女就讀、或單親家庭、或學生本人學
                                      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或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2.  僑生:是否為經濟弱勢學生由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認定。


                         急難協助


                                                       學生團體保險


                      承辦人員  【生輔組】林奕延組員   linyiyan   3366-2048#221


                                  學生因意外事故就醫或住院時,可檢具理賠申請書、診斷證明書正
                                  本、醫療單據正本、學生證影本,申請醫療保險金。並依當年度保
                       內容及        險契約約定內容給付殘廢、失蹤、身故、初次罹癌等其他項目。103
                      申請資格
                                  學年起新增「身心科門診補助」,每月補助學生實支實付最高額
                                  1,450 元,以鼓勵學生就醫,維護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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