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108學年度學生輔導資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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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難慰問救助
承辦人員 林學呈組員 linsc 3366-2048#220
對於突遭不幸或急需幫助之本校學生,予以適切之慰問救助,有下
列單位可申請救助:
1. 本校(含臺大校友會文化基金會)急難慰問救助金。
內容及 2.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學生急難慰問金(限本地生且大學部學生)。
申請資格
3. 財團法人臺北行天宮社會急難扶助金。
4. 臺北市大安運動中心體育績優人士急難扶助(限居住大安區並
遭疾困之體育績優人士)。
獎助學金
校設獎助學金: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傑出表現獎學金
承辦人員 林學呈組員 linsc 3366-2048#220
內容及 獎勵本校學生在學期間,於競賽、學術及綜合各類別表現傑出優異,
申請資格 為校爭光者。
校設獎助學金:國立臺灣大學希望助學金
承辦人員 葉柔妘組員 advisory 3366-2048#217
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不含延修生),未享公費待遇者,領有低
內容及 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或家庭全戶年收入未超過
申請資格 70 萬元、利息所得合計未超過 1 萬元,且營利所得合計未超過 5 萬
元皆可申請。
校設獎助學金:國立臺灣大學勵學獎學金
承辦人員 朱惠敏輔導員 huimin 3366-2048#218
本校「碩博士班」清寒優秀學生,申請資格為:
1. 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家境清寒(家庭總收入全年未超過 70 萬
內容及 元、利息所得合計未超過 2 萬元,且營利所得合計未超過 5 萬元)。
申請資格 2. 學生前兩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排名須在全班前百分之 50。(一年級新
生不受限制)。
3. 所有學科成績均及格,且在校期間未受懲戒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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