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108學年度學生輔導資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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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難慰問救助

                      承辦人員  林學呈組員   linsc   3366-2048#220

                                  對於突遭不幸或急需幫助之本校學生,予以適切之慰問救助,有下
                                  列單位可申請救助:

                                  1.  本校(含臺大校友會文化基金會)急難慰問救助金。
                       內容及        2.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學生急難慰問金(限本地生且大學部學生)。
                      申請資格
                                  3.  財團法人臺北行天宮社會急難扶助金。

                                  4.  臺北市大安運動中心體育績優人士急難扶助(限居住大安區並
                                      遭疾困之體育績優人士)。


                         獎助學金


                                       校設獎助學金: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傑出表現獎學金


                      承辦人員  林學呈組員   linsc  3366-2048#220


                       內容及        獎勵本校學生在學期間,於競賽、學術及綜合各類別表現傑出優異,
                      申請資格  為校爭光者。


                                         校設獎助學金:國立臺灣大學希望助學金

                      承辦人員  葉柔妘組員   advisory   3366-2048#217



                                  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不含延修生),未享公費待遇者,領有低
                       內容及        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或家庭全戶年收入未超過
                      申請資格  70 萬元、利息所得合計未超過 1 萬元,且營利所得合計未超過 5 萬
                                  元皆可申請。


                                         校設獎助學金:國立臺灣大學勵學獎學金

                      承辦人員  朱惠敏輔導員   huimin   3366-2048#218



                                  本校「碩博士班」清寒優秀學生,申請資格為:
                                  1.  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家境清寒(家庭總收入全年未超過 70 萬
                       內容及            元、利息所得合計未超過 2 萬元,且營利所得合計未超過 5 萬元)。

                      申請資格  2.  學生前兩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排名須在全班前百分之 50。(一年級新
                                      生不受限制)。
                                  3.  所有學科成績均及格,且在校期間未受懲戒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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