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108學年度學生輔導資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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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事件處理流程【表 2】

                           教育部校安中心                        校長
                                                                              召開學生安全危機處理會議
                        本校學生安全維護網                                               (發生重大緊急事故時)






                                                 學務長             主秘               校內及周邊意外事件發生

                                                                                 值勤人員通知院輔導人員、
                                                                                 系所、駐警隊或相關人員前
                                                    校安中心主任
                                                                                 往協助處理。如與心輔中心
                                                                                 或住宿輔導組有關,應立即
                         跨縣市
                      意外事件發生                            總值日官                     通知共同處理。
                                                                                 相關單位(系所、各行政單
                 第一時間聯絡各縣市                  回報         24 小時值勤          回報       位)接獲學生親友通報學生
                 校外會與相關單位協                             3366-9119                 失聯訊息,除了協助尋找之
                 助處理,院教官(幹事)                             駐警隊                     外,應於知悉後八小時內通
                 後續前往處理。                    處理         3366-9110         處理      報校安中心協處。




                         協助個案後續處理必要時召集相關單位參加學生輔導暨安全維護會議

                                               (由事件相關單位召開)


                                                                               僑生及陸生
                 各院系所          國際事務處           心輔中心           生活輔導組                         住宿服務組
                                                                                 輔導組
               通知導師、           協助國際學          協助個案諮          協  助  學  生  平   協  助  僑  陸  生  如個案為住
               家長協助處           生意外事件          商輔導與後          安  保  險  、  個   事件處理、輔         宿生協助處

               理,配合參           處理及後續          續   心  理   建   案  慰  問  、  急   導  並  提  供  處  理及後續處
               加學生生活           處理事宜。          設,並提供          難  救  助  及  獎   理意見            理事宜,參
               輔導暨安全                          處理意見。          懲   相  關   事                   加會議及協
                                                             宜  ,  提  供  處
               維護會議,                                                                        助輔導提供
                                                             理意見。
               並提供處理                                                                        處理意見。
               意見。



                         學務處校安中心為執行 24 小時值勤及負責學生緊急意外事故第一線處


                     理單位,並與各組室(國際學生事務需與國際事務處)密切連絡及相互支援,

                     期以落實維護校園安寧與學生安全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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