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108學年度學生輔導資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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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保健中心上班時間學生緊急傷病事故就醫作業流程【表 4】



                                緊急傷病事故發生




                              醫療人員判斷緊急傷病                     否
                                                                              由保健中心治療
                             情形是否需送往急診處理


                                        是

                        醫療人員將傷病學生送至醫院
                        急診室,同時聯絡總值日官室

                          (依學校通報流程辦理)
                                                                醫療人員通知宿舍輔導員到醫院
                                                                協助處理。(若通知 30 分鐘後,宿
                                                       是
                             傷病學生是否為住宿生                         舍輔導員仍未抵達醫院,可通知舍
                                                                區督導或住宿組主任請求協助。)
                                        否




                              醫師判斷緊急傷病情形,                   是

                              是否需校方人員在急診                                   等候家屬、校安人員、
                              室待命隨時提供協助                                 或宿舍輔導員抵達急診室

                                        否


                       提供「緊急傷病事故就醫衛教

                       指導單」給學生或其代理人,
                       並由衛教護理師簽名





                               醫療人員返回待命




                     *國立臺灣大學第 2740 次行政會議通過,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起公告實施

                     *國立臺灣大學民國 104 年 11 月 16 日學校衛生委員會議修正通過,即日起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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