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108學年度學生輔導資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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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保健中心上班時間學生緊急傷病事故就醫作業流程【表 4】
緊急傷病事故發生
醫療人員判斷緊急傷病 否
由保健中心治療
情形是否需送往急診處理
是
醫療人員將傷病學生送至醫院
急診室,同時聯絡總值日官室
(依學校通報流程辦理)
醫療人員通知宿舍輔導員到醫院
協助處理。(若通知 30 分鐘後,宿
是
傷病學生是否為住宿生 舍輔導員仍未抵達醫院,可通知舍
區督導或住宿組主任請求協助。)
否
醫師判斷緊急傷病情形, 是
是否需校方人員在急診 等候家屬、校安人員、
室待命隨時提供協助 或宿舍輔導員抵達急診室
否
提供「緊急傷病事故就醫衛教
指導單」給學生或其代理人,
並由衛教護理師簽名
醫療人員返回待命
*國立臺灣大學第 2740 次行政會議通過,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起公告實施
*國立臺灣大學民國 104 年 11 月 16 日學校衛生委員會議修正通過,即日起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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