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108學年度學生輔導資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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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心理輔導中心危機個案處理流程【表 7】
一般輔導或
是否為危機個案
高關懷輔導
案案 否
1. 由心輔中心老師評估危機風險
2. 視需要向個案說明院系負責老師功能,轉知院
系負責老師協助
3. 與個案說明及討論通報事宜(如:由誰通報、
通報內容等)
4. 提供上班和下班時間緊急求助方式及聯絡電話
1. 自願就醫(視需要聯繫
通報:含緊急電話、通報單及追蹤表
相關單位人員支援)
1. 需對相關人員進行個案管理 2. 強制鑑定(監護人同意
的通報 評估送醫治療 或陪同,可先取得就醫
2. 需同步向心輔中心股長通報 同意書;聯繫相關單位
3. 股長需立即向中心主任通報 人員、警消人員協助)
股長依需要成立危機小組,並向主
任報告
1. 隨時向股長報告最新狀 相關人員的聯繫 視需要召開聯合輔導
持續危機處理
況並審慎記錄個案處理 包括:家長、系所、 會議(可邀系所主任、
( 持 續 追 蹤 或 提
狀況(含諮商、個管紀錄) 導師、校安人員、宿 導師、院校安、家長和
供密集諮商、擴大
2. 股長需向主任報告個案 舍輔導員、個案好友 相關單位人員等共同
個案之支持系統)
處理狀況 等 參與)
持續追蹤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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