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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土地制度史(二)- 編輯部
土地共有制時期
遠古時代,人類藉水草以營生活,依岩穴以為居所,並以採集水果、狩獵動
物,以維持生活,茹毛飲血、獸皮為衣,生活型態簡單落後。後來逐漸進化至使
用工具,以改善群體生活,由漁獵時代演進為畜牧時代,以後再進步到興建屋宇,
以供居住,發明舟車,以便通行,再後組織部落,形成國家,各行各業分工,交
易互通有無,由農耕時代發展為工商時代。
一、 遠古時代之人地關係
人類進化至畜牧時期,文化已相當進步,此時期,人類生活仍仰賴魚介禽獸,
且可予取予求,自無土地佔有之觀念,後由於文明進步,並之馴養馬、牛、羊、
雞、犬、豕等六畜,以濟漁獵之不足。此時,人與人之關係,開始密切,人與地
之關係,亦開始改變。進入畜牧時期後,為謀生活便利,漸有組織,乃至形成家
族或氏族社會,甚各自以家族或氏族為中心,進而形成部落。因此,逐漸產生土
地占有之觀念。
各家族或氏族不斷生殖繁衍,若干年後,人口日益增加,對土地之需要,愈
加重視;更為抵抗外來勢力之侵略,故常有擴大組織或彼此聯合之需要。凡屬同
一氏族中許多單位組成之部落,後人稱其為「血緣團體」(Groups of Kindred),若
因地理環境或其他關係,由不同血統之氏族所組織成者,學者多稱其為「圖騰」
社會。在氏族或圖騰社會時代,人們已有固定之活動區域,人與地之關係,已較
為密切,對於土地範圍之選擇及面積之大小,也漸趨重視。
在我國歷史上,黃帝時代,應已屬圖騰社會,當時之黃帝、炎帝,均因其所
在地區之水名不同,而有不同之姓氏,如國語晉語記司空季子之言曰:「昔少典娶
于有蹻氏,生黃帝、炎帝。黃帝已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兒異德。故黃帝為
姬,炎帝為姜。」由上之記述可知,當時人類生活已開始與土地發生密切關係。
此時如果外人侵占土地,必然會奮起禦敵。
據歷史記載,黃帝製造舟車,發明指南車,帝后螺祖養蠶,教民織布,足見
其文化水準,實超越其他各部落。嗣後,黃帝被漢族尊崇為開國祖先,係因漢族
文化優越之故。黃帝之後,有顓頊、帝嚳、堯、舜,史稱五帝,均為部屬之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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