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廉政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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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生活趣味不健康,党规党纪不留情

                  案情回顾

                       王某,男,1987 年 3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辽宁锦州人,本科学历,原

                  某公司广西一公路项目部主任工程师,负责所在工程 2 个工段的施工生产及技术管


                  理工作。王某工作十分努力,吃苦耐劳、善于学习。在项目领导和同事们眼中,王

                  某是一个专业技术能力和办事能力都很强的人。但原本优秀的他,却因为生活趣味

                  不健康和接受分包单位宴请受到了纪律处分。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4 月,王某在担任项目部主任工程师期间,由于他主管

                  2 个工段的施工生产,分包队伍曾提出要宴请监理,邀请他作陪。他以为这是正常

                  的工作需要,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答应参加。餐后,分包队伍又邀请他陪同监理一

                  起去唱歌、按摩,他也没有拒绝。他没有想到,原本以为正常的工作宴请,已经构

                  成了违反廉洁纪律的事实;2018 年 6 月 17 日,项目部举行端午节篮球赛,并组织

                  职工会餐。会餐后,王某又与同事打了一会儿篮球,由于出汗和白天工作疲惫,晚


                  上 10 点多,王某未请假外出,打车到当地一家保健店,想冲凉、拔罐,缓解酸痛。

                  进店时间未超过 3 分钟,当地派出所恰好接到举报说保健店有卖淫嫖娼活动,前去

                  查处,王某因在现场而被警察带走。经连夜审查后,派出所未发现王某有嫖娼行为。




                  处置依据及处理结果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 年)第八十六条规定:“接受可能

                  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


                  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

                  百二十六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

                  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8 年 10 月 26

                  日,经该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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