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廉政手册
P. 56

(五)严格分包工程结算的控制,按照申请、验收、报批、会签的程序和

                   流程进行,对合同内约定的施工内容或项目,不能随意签认变更签证(符合合同

                   约定变更条件的除外);项目部预算员不得参与为分包队伍预算,防止以岗谋私、


                   损公肥私。

                        (六)项目部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分包工程的资金使用和结算手续,主

                   动接受审核、审定、审计和监督。

                        第十六条 坚持以人为本、平等相处、和谐共赢。处理好与分包商关系,既

                   要坚持原则、执行程序,又要加强沟通、搞好协作,共同履行好合同。不得对分

                   包单位吃、拿、卡、要和刁难报复,既要严格管理,又要相互尊重,为分包单位

                   提供有利的施工条件,为分包单位员工提供关心和帮助,优质高效完成施工任务。


                        第十七条 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规范从业行为,带头执行《中交一航

                   局有限公司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实施意见》和工程(劳务)分包“九不准”的要求,

                   认真履行廉政勤政承诺,发挥表率作用。

                        第十八条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劳务)分包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提高

                   制度执行力,促进规定落实。及时发现、纠正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违纪违法案件,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由公司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交一航局有限公司加强工程


                   (劳务)分包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中交一航监字[2008]416 号)同时废止。

























                                                            53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