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廉政手册
P. 63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二)设备租赁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
合同另有规定之外)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
重礼品。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
支付的费用。
(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或高档
办公用品等。
(六)乙方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
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犯本合同条款,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犯本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
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刑事责任。
四、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
方的监督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的上级管理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
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五、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设备租赁结束之日止。
六、本合同作为设备租赁合同的附件,与设备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七、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部门各一份。
甲方单位: (签章) 乙方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