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 - 廉政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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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要求,组织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一)协助党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

                   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公司改革发展全过程。

                        (二)协助党委召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等重要会议,协助部署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抓好责任分解。

                        (三)加强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为公司党委

                   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贯彻落实公司党委部署,每年不定期组织会议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部


                   署和交流,研讨问题,推动工作。

                        第六条      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各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一)协助公司党委对公司中层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

                   检查考核。

                        (二)定期检查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协助公司党委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第七条      进行监督检查。

                        (一)通过定期约谈、签订责任书、述职述廉、工作检查等方法,督促各单

                   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加强对公司党委成员和公司中层领导干部遵守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

                   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

                   守廉洁自律规定、三重一大、行使权力等情况的监督。

                        (三)督促各单位针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

                   制定预防措施,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四)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

                   意见》(五公司党字〔2013〕6 号),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


                        第八条      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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