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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備援及備援回復作業規範

戶政事務所、   電腦軟硬體維護廠商   縣市民政局(處)
公所兵役單位               、兵役處(科、課)
                 異地
     開始       備援切換              1. 鄉鎮市區異地備援中
                                   心為其縣市政府
  備援作業
 準備與通知                          2. 異地備援切換時間視
                                   資料量與網路頻寬而
 以備援程序                             定(約60分鐘)
  執行作業
                                3. 備援回復也應通知戶役
                                   政運作支援中心,以便
                                   重新設定網域名稱(DNS)

                                4. 為維持資料一致性,強
                                   烈建議備援回復時間設
                                   定在下班後,以利資料
                                   同步抄寫

狀況排除     資料回復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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