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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主機硬碟損毀處理流程
1. 戶政事務所主機點電腦機房值班人員發現資料庫主機磁碟陣列亮起異
常燈號且戶役政作業執行異常時,立即通報該縣市戶役政單位及民政
局(處)、兵役處(科、課)
2. 民政局(處)人員接收異常通報後,與電腦軟硬體維護廠商進行災害分析
與評估後判斷資料庫主機硬碟損毀,無法於4小時內修復
3. 通報電腦軟硬體維護廠商,啟動資料庫主機之異地備援設備及服務
4. 系統公告全國作業單位該縣市服務中斷,電腦軟硬體維護廠商進行異
地備援切換
5. 異地備援切換完成後,使用者連線至異地備援資料庫主機持續進行戶
役政業務
6. 系統公告全國作業單位該縣市服務正常
7. 正常作業端資料庫主機硬碟修復後,系統公告資料庫主機將回復正常
作業端服務
8. 電腦軟硬體維護廠商關閉異地備援服務,進行切回本地正常端作業,
異地備援端資料回存至正常作業端
9. 使用者連線至正常作業端資料庫主機繼續戶役政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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