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2 - 1060323表單及範例
P. 202
兩願離婚書 (當事人在監所)
立離婚書人 周伯通 (男方) 那阿英 (女方)茲因雙方意見不合,難偕白首,
在下列二證人見聞下,同意離婚,茲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兩願離婚書約條件如後:
一、本離婚書約簽訂後,雙方婚姻關係解除,嗣後雙方嫁娶各不相干
二、雙方如對外有所負債,應各自負責清理與他方無涉。
三、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如下:
由男方行使權利義務之子女: 長子周小通
由女方行使權利義務之子女: 長女周美人 月 10 日偕同向 安南 戶政機關辦理離
四、本離婚書約自訂立後,兩造同意於 106 年 2
婚登記手續。
五、本離婚書一式三份,除各執一份為依據外,另一份送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六、本離婚書一式三份,除各執一份為據外,另一份送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之用。
七、特約條件: (簽名並捺印指紋)
立書人:周伯通 指印
身分證統號: D122XXX999
戶籍地址: 臺南市頂安里3鄰頂安街XX巷XX號
在監所(人)指紋核對章
本文件指紋係本監 核場 機
關
舍 章
戳
收容人 ( ) 對 主
管
左姆指指紋屬實 人 年月日 桃花島監獄
承 年月日 專用章
指印 簽
辦
章
人
立書人: 那阿英 (簽章)
身分證統號: D220XXX296
戶籍地址:臺南市安南區溪北里府安路四段XXX巷XX號
證人: 洪七公 (簽章)
身分證統號 D123 XXX987
戶籍地址: 臺南市梅花里10鄰安中路一段757巷XX號
聯絡電話: 06-2471161 (簽章)
證人:黃藥師
身分證統號 0920XXX388
戶籍地址: 臺南市安慶里5鄰安中路XX號
聯絡電話: 0958XXX321
中華民國 106 年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