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一本通(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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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令第九号)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2018 年
12 月 1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07 号第四次修订)
2.5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
发给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和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每人每年 1 万元的
资深院士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
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1998 年 7 月 2 日财税字〔1998〕
118 号)
2.6 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
对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
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
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
得税。
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是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
的专家、学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其免征个人所得
税政策口径按下列标准执行:
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
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
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2.除上述第 1 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
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
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
的通知》(1994 年 5 月 13 日财税字〔1994〕20 号)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
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2008 年 7 月 1 日财
税〔2008〕7 号)
2.7 来华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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