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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 」 於 「 有 所得 」 , 人各有 死 懸 志 , 時代 同 , 和 而 不同 , 同 而不 和 , 群 而
               不 黨 , 黨 而不 群 , 如何 「 可 已 乎 ? 」,「 知命 」 爲之 而已 。



               《論語愛》(45)每天五分鐘 2019/7/14

                         堯曰:「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

               終。」舜亦以命禹。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有罪不

               敢赦,帝臣不蔽,簡在帝心!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周有大賚,善人是富。」「雖有周親,不如仁人;百姓有過,在予一人。謹
               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

               歸心焉。所重民:食、喪、祭。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

               說。」(20.1)



                          錢穆曰:~此 章 體例 正 與 鄉黨 篇 相同 , 亦只 以 一 章 爲 一篇 。 如是
               則 上下 論最後一篇 均不 分 章 , 堯 曰 篇 乃 仿 上 論 鄉黨 篇 之 例 而 爲 之,:此

               章 末 , 「 寬 則 得 眾 , 信 則 民 任 焉 , 敏 則 有功 」 數 語,已見於陽 貨 篇 子

               張 問 仁章。陽 貨 篇 子 張 問仁 , 在公 山 佛肸 之後,且 論語 載 孔子 答 弟子

               問 , 皆 僅 稱「子曰」,獨陽 貨篇 子 張 問,及 本篇 下 章 子 張 問 , 皆稱 「 孔

               子曰」 別 成 一體 。 或 說 : 陽 貨 篇 子 張 問 仁 章 ,原 在 古 論 子 張 篇 之首 ,
               當 是 此 兩 子 張 爲 一篇 。而 本章 「 寬 則 得 眾 」 數 語 , 則爲脫 亂 不盡 之

               文,與上文不相蒙。後人謂論語後十 篇,多有脫誤是也。今 據此 再 爲 推 說 ,

               或 此 兩 章 裒 集 在 後 , 故 辭 例 不能 與 全書 律 , 而 魯 論 、 齊 論 均 以此 兩

               章 附 入 堯 曰 篇 爲 一篇 , 爲 論語 之 舊 ,因 上 論 下 論 各自 十 篇 , 不應 下 論

               獨 增 一篇 。




                        錢穆曰:~又 疑 堯 曰 一 章 , 或 出 自 子 張氏 之 儒 之 所 爲 , 故 以 所 記

               子 張 問 兩 章 附 於 後 。 而 古 論 乃 將 子 張 問 兩 章 分出 別 爲 一篇 , 不知 何

               時子 張 問 仁 一章, 又 誤 移入 陽 貨 篇 中 , 而又 於 堯 曰 章 末 再 出 「 寬 則

               得 眾 」 數 語 , 而 「 惠 則 足以 使 人 」 , 又 誤 成 「 公 則 說 」 三字 。 今 按
               論語 一 書 , 乃 孔門 遺訓 所 萃 , 此 爲 中國 最 古 最 有價值 之 寶典 。 孔門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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