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5 -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
P. 1315

法律汇编

                        四、政策扶持、保障类


                        1.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
                   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工作的通知》(2020.2.2)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

                   组会议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工作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有序组织企业生产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处于复杂期,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期,任务十分艰巨

                   繁重。确保疫情防控重要物资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是当前事关大局稳

                   定的紧要事。为此,对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

                   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公共服务窗口单位、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涉及重要

                   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已经开工的要高效运营、满负荷生产;尚未开工的,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及时开工复产。
                   其他行业可采取灵活方式安排工作。为避免人群大规模流动,降低疫情扩散

                   风险,企业开工后必须科学安排、有序组织生产。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事

                   业单位错峰上下班和居家网上办公。有序引导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错峰出行,

                   在复工后分批有序到岗。所有企业要将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突出位

                   置,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稳定供应


                        当前,医疗物资短缺是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突出问题。各区县、市级有

                   关部门要及时准确掌握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供需情况,

                   坚持多措并举,保障生产供应。要全力支持市内相关医疗生产企业充分挖掘

                   潜在产能,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创造条件,争分夺秒增加生产。要主动帮助

                   企业协调解决生产所需原材料、资金,以及生产、运输中遇到的问题。要充

                   分发动医药流通企业和商贸企业千方百计拓展渠道,加强国内采购、海外进

                                                  第 1315 页 共 1354 页
   1310   1311   1312   1313   1314   1315   1316   1317   1318   1319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