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汇编
八、故意堵塞道路交通,阻碍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警车、公务车辆通行
及其他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的;
九、制售伪劣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药水等疫情防治、防护产品、
物资及假药、劣药的;
十、违反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价格管理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等,扰乱市场秩序的;
十一、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十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十三、实施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和社会秩序行为的。
特此通告
重庆市公安局
2020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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