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108年教師會會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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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會會訊                                                                                                                                                                  臺中第二高級中學
                      臺中二中教師會第十六屆第十四次理監事會議會議記錄

       一、會議時間:109 年 05 月 13 日(星期三)
       二、會議地點:臺中二中教師會辦公室

       三、會議主席:鄭仁隆理事長                           紀錄:楊欣蓓
       四、出席人員:本會全體會員
       五、列席人員:鄭仁隆老師、楊登喬老師、翁淑卿老師、黎福全老師、楊欣蓓老師、廖耿志老師、
                       廖耿毅老師。
       六、會議議程:
         (一)主席報告:

          1.  各科報告:
              (1)  登喬老師:已將校務會議的研議表傳到群組中,是否先討論校務會議的開會時間
              (2)  耿志老師:若是相關辦法,可能需要考量原先法源的規定。
              (3)  耿志老師:內文敘述可直接說,已考量校務會議討論效率,進而提出討論。若大家偏好開學
                   後第一天,那是否還有需要做調查,另外會先知會校長、詢問意見。
              (4)  登喬老師:因應校內老師反映的意見,又擔心學校認為干預行政權力,因此上次開會時才建
                   議可以先進行調查。而偏好選擇會避免反映教師會立場,且讓其他老師有更多選擇,調查單

                   內容會再進行修正。
              (5)  耿志老師:多數老師並不清楚台中市政府的規定,因而可以安心休假,但法規規定需有 2-7
                   天作為備課日、開校務會議的時間,因此教師會可就法規現行的制度下和老師進行說明。
              (6)  福全老師:回收調查表時,若老師只有選擇一項,且順序不明,計算的方式為何。
              (7)  登喬老師:會將調查表細節再寫清楚。
              (8)  主席報告:可以先讓校長知道我們的想法,在學校氛圍下,校長或許會更慎重考量安排的時
                   間。
              (9)  耿志老師:老師們應該清楚備課日是明文規定,且可以合理運用開校務會議。
              (10) 福全老師:有部分學校也會辦理各學期間應辦理的研習,可以讓老師的研習時間挪至提前到

                   校,已經將後續所需的時間消化完,校務會議可以有更完整的討論,也可以施展老師自己的
                   權利。目前需釐清是教師會的立場還是校方的立場。這個理由會更容易說服老師。
              (11) 主席報告:我們是否先處理時間的問題。
              (12) 登喬老師:我們也可以先決議是要由誰來提出這個調查,但最好的方式應由行政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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