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106學年 學測前衝刺總複習重點整理B3C7~8.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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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判
決之效力:
(1).形式上的確定力:即無再依上訴、抗告程式廢棄或撤銷之可能性之效力,該判決即稱之為「確定判決」。
(2).實質上的確定力(一事不再理之原則):對於已判斷之事項,當事人不得另行起訴,亦不得於他訴訟中為與判決相矛盾之主張;對法院而言,不
得對已審判之對象另行審判,亦不得於他訴訟程式中為相抵觸之裁判。
什麼是「執行名義」呢
強制執行是一種很要求執行速度和效率的程式,所以,只要債權人能提出公文書,證明他對債務人很有可能真的有他所說的權利存在,那麼,執行
法院就會認同債權人有強制執行的權利,而這個公文書就是「執行名義」。簡單地說,執行名義指的就是表示私法上給付請求權存在及範圍,得
據以聲請強制執行的公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