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No.18關照季刊 Dec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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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期 季刊



                     但禮儀公司的解說是在傳統的觀念中,奉養父母是身為子女的責任,而

                     且分手尾錢還有傳承的意思存在,所以一般來說,手尾錢是不需要分給
                     配偶的。


                 4、手尾錢與遺產之不同 ?
                (1)、手尾錢 : 臺灣地方習俗,人死後還沒入棺之前,先讓死者手中握一些錢,
                     然後再取下來分給死者的子孫,那筆錢叫做「手尾錢」。
                (2)、遺產 : 遺產為人死後所留下的財產包含土地、地上物、房屋、動產及其
                     他有財產價值的權利(存款、債權、股票、現金、黃金、珠寶等),以

                     及死亡前 2 年內贈與的財產。




                                                 第四章 結論


                 總之,了解喪葬儀式對於一個人的哀傷歷程中所造成的宗教或文化因素影響
            力是不容忽視的,僅管有些儀式被視為是陋習或迷信,在實際的執行上已有一些
            簡化,但最終目的仍然對於當事人在認知、情緒與行為上所具有的意義及功能仍

            是不容忽視的;儀式和習俗具有協助生者去接納死亡和哀傷的事實,鼓勵當事人
            做情緒的表達,並對死亡和哀傷說再見,重新投入環境與新的人際關係;手尾錢
            的分配論 , 最終還是論及紀念與祝福;子孫們得追思之意。






             【參考文獻】


                 記俊臣等編(1997)。《禮儀民俗論述專輯(第八輯)- 喪葬禮儀義
                 工篇》。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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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禮儀學術 研討會論文集》,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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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珮瑜(2002)。《台灣殯葬業現代化的研究-台北地區的例子》。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 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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