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2023保安宮50春秋紀念特刊
P. 24
ਞęʕ̹ڭτଡ଼ᔌ
中華民國76年5月03日修改(76.6.2府民禮字第37881號同意備查)
中華民國92年3月29日修改(92.4.14府民禮字第0920051809號同意備查)
中華民國97年3月29日修改(97.3.29府民禮字第0970061280號同意備查)
中華民國104年3月28日修改(104.10.29中市民宗字第1040037951號同意備查)
中華民國109年3月07日修改(109.5.28中市民宗字第1090012944號同意備查)
中華民國112年3月12日修改(112.3.28中市民宗字第1120007746號同意備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宮定名為台中市保安宮(以下簡稱本宮)。
第二條:本宮以奉祀道教神三府王爺為主神,朱府、李府、池府、包府
千歲、神農大帝、關聖帝君、天上聖母,闡揚聖德,宣化教
義,提倡倫理道德,復興中華文化,改進社會風氣,推行社
會教育,並興辦慈善公益事業為宗旨。
第三條:本宮事務所設於台中市南屯區文山里忠勇路七十三之一號。
第二章 任務
安 中 台 宮 保 市
第四條:本宮任務如下:
一、維護本宮廟宇。
二、宣揚三府王爺、包府千歲、神農大帝、關聖帝君、天上
聖母聖德。
三、提倡倫理道德,協助推行社會教育。
四、興辦地方(社會)公益及慈善事業。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