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6 - 科技與創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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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資產(Brand Equity)
美國行銷學會(AMA)對品牌的定義:「品牌是一個名稱、符號、標記、設
計、或是它們的聯合使用,用來確認一個銷售者或一群銷售者的產品或服務,以
與競爭者的產品或服務有所區別。」
品牌傳達六種層次意義給消費者:產品屬性;利益;價值;文化;個性;顧
客類型。以蘋果 ipod 為例:
1.產品屬性:ipod 是良好設計感的高科技產品。
2.利益:長久使用的視聽享受。
3.價值:高性能,潮流的昂貴產品。
4.文化:流行文化及流行音樂的盛行。
5.個性:嚴謹與完美。
6.顧客類型:喜愛追求潮流及聽音樂的青少年及喜歡高科技產品的人。
品牌不僅僅是產品,還包括了品牌管理者所創造的品牌識別、品牌背後的企
業聯想、使用者形象及消費者的親身體驗。從有形到無形資產的品牌調查。
圖 3 品牌聯想的五個層次
Aaker(1996)認為品牌資產(Brand Equity)是一組連結品牌名及符號的品牌資
產及負債,透過產品或服務去提昇或減低給公司及消費者的價值。根據 Aaker
的定義,品牌資產至少包括品牌知名度、品質認知度、品牌忠誠度、品牌聯想及
品牌專利資產等五個元素。這五個元素並非彼此獨立,而是互相影響、互相激發
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