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課程協作與實踐_第五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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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無法有效處理跨系統的議題,所制定的政策還可能會疊床
架屋甚至相互牴觸,導致原本有機會共同協作的夥伴成為了
彼此「意外的敵人」,而這次在跨系統議題不愉快的互動經
驗,又會削弱未來協作的意願,讓跨系統議題更無法被有效
處理。
參、引導如何促進跨系統協作
引導(facilitation)在字面上指的是「讓事情變得容 易」。根據國際引導者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Facilitators)的「 引 引 引 導 導 導 的 的 的 價 值 及 及 倫 理 守 則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Association of of Facilitators,2018b)以及「引導者的核心能 力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Association of of Facilitators,2018a), 我們可以得知引導的內涵包括基於對團體所處情境的理 解,選擇合適的流程、方法與工具,並且營造尊重與安全 的對話環境,藉此讓眾人能夠充分參與。運用引導方法支 持團體參與的「中立」的角色被稱為引導者(facilitator, 也稱為引導師),此處的「中立」是相對於討論內容而言, 也就是引導者只對流程負責,而不參與實質內容的討論, 並且會盡可能地避免有意或無意地在參與者的不同立場之 間選邊站,就像是酵素可以讓化學反應更容易發生,但是 本身卻不參與化學反應。透過引導方法的使用,引導者支 持團體成員能夠交流想法、發揮創意、分析整合、凝聚共 識並且形成決策,因此在跨系統的複雜情境下,引導能夠 幫助讓不同面向的資訊被分享,各系統的代表更有機會達 成共識、作出知情選擇,並且有更高的投入度與承諾感來 共同處理跨系統的複雜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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