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課程協作與實踐_第五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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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運作行政事務、協作事項之績效管考與追蹤等事項)及規 劃組(由國教院專案組成,負責協作中心協作議題之蒐整、 研擬及協作方案之規劃等專業幕僚工作)。此作法讓國教院 承擔專業規劃角色,師資藝教司負責行政管考工作,而不同 系統之主政單位各設立系統協作工作圈,強化自己內部之整 合與協作,至於涉及跨系統間整合及協調事項,則每一至三 個月由部長或次長主持中心協作會議討論(教育部,2013, 2017)。整體而言,此協作之規劃與運作,兼顧了系統內及 不同系統間須關照、整合與協力促成之事項,惟因協作中心 事務由原有單位人員兼辦、國教院研究員難以全心投入規劃 組工作,影響協作功能之發揮,乃於 2016 年 8 月以專人專 責方式實體化(吳林輝,2020)。
實體化的協作中心(2016 年 年 8 8 月到 2018 年 年 10
月),召 集人仍由政務次長擔任,副召集人改由常務次長擔任,執行 秘書則不再由師資藝教司司長兼任,改為專職,綜理中心業 務。其下之組織,參照過去作法,設置規劃組與行政管考 組,並因應十二年國教課綱的研發進度,增加推廣組,以進 行課綱相關政策之宣導(吳林輝,2017 李文富,2018 教 教 教 育部,2017)。在實體化前,協作中心的規劃組由國教院承 擔重責,實體化後,則聘任部外人員擔任規劃委員,其或來 自學界、學校現場,或具教育行政經驗,多元化的人員組 成讓政策、研究與實務三者間的連結得以更加緊密。在此期 間,因應新課綱上路的準備,工作重點放在課綱配套的規擬 與到位,故盤整新課綱實施所需配套,前後成立了 34 個協 作議題小組,由規劃委員邀集中央權責單位、地方政府及學 校人員共同參與研議。這樣的運作方式與過去不同的是,專
第一篇 協作機制運作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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